税总明确2月社保费可退

作者来源:jx       发布时间: 2020-02-28 14:47
导读:企业公司们最近比较关心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能不能退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医疗保险也明确要阶段性减征!企业都免征了,那么个人承担部分也免征吗?下面给大家做详

企业公司们最近比较关心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能不能退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医疗保险也明确要阶段性减征!企业都免征了,那么个人承担部分也免征吗?下面给大家做详细解答

税务总局明确:2月已缴社保医保企业将按规定退抵!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在昨天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有些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将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同有关部门一起狠抓落实,与有关部门一起,将抓紧按程序制发政策文件,明确操作办法,并指导省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个文件很快就会出台。(一直在问能不能退,怎么退的小伙伴不要着急了,指导文件将会很快出台)



人类资源社会保险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五、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六、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确保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执行,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上述政策我可以看出,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一定要注意,单位缴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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